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回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译文,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我少吋上学常在书包里藏着点水果,熟洋芋之类的食物,上课嘴馋时偷着吃。有次我扑在课桌上将书盖着嘴吃洋芋,我想只要老师没看见我的嘴,就不知道我吃东西了。此时柳老师突然停止了伟达定律的的解释,讲起了语文课掩耳盗铃的故事,並点评了一番。我正听得津津有味。柳老师却大声说道;今天的砸钟掩耳者就是张小华。你以为把书拦着你嘴我就不知道你吃东西啦?瞬间整个课堂哄堂大笑。羞得我巴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从此班上同学都叫我掩耳盗铃;我很是生气,但又很无奈,怪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