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清朝〕
其一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眺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好笑也。
其二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先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此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此中,意将隧入以攻厥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霎时两毙,禽兽之变诈多少哉?止增笑耳。
其三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能够死之。唯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竭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克不及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忍,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
有一个屠夫,黄昏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夫留下的田间歇息处,他就跑出来隐藏在里面。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两只爪子。因而屠夫匆促抓住狼爪,不让它脱离,然则没有设施能够杀死它。惟独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上面的狼皮,用吹猪的要领往里吹气。(屠夫)使劲吹了一阵儿,认为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索把狼腿捆起来。进来一看,只见狼混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克不及曲折,张着嘴也无奈闭上。屠夫就把它背回去了。
(假如)不是屠夫,谁有这个设施呢?
正文
暮:黄昏。
夜耕:夜晚替身种田,打短工的
为(wèi):被。
遗(yí):留下。
伏(fú):隐藏(也有人说是匿伏,隐藏更吻合其时景象。)
去:脱离。
盈:跨越。
不盈:不满,缺乏。
负:背。
行室(xíngshì):指农夫在田中所搭的草棚。
苫(shàn):用草编的席子。
去:脱离。
豕(shǐ):猪。
方:才。
则:就。
股:大腿。
乌:那边,怎样。
顾:然则
死之:杀死它
蒲松龄(1640-1715)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名柳泉居士,世称聊斋老师,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步破落的中小田主兼贩子家庭。19岁应孺子试,连续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临时。补博士门生员。当前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存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以外,主如果在本县西铺村毕际友家做塾师,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闻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14篇诗文►237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