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议书(委托合同书样本)
关于委托协议书3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委托协议书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协议书 篇1
编号:第号
甲方:乙方:税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联系人:联系人:
税务登记号:
兹有(甲方)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乙方),提供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现将双方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事项:
(一)项目名称:
(一)具体内容及要求:
(二)完成时间:
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完成约定事项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差旅、食宿等费用另行计算。
(二)上述费用按方式,自协议签订后日内支付完毕。
三、甲方义务及责任: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代理人员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失实,造成代理结果错误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甲方不得授意乙方代理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仍不停止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还甲方。
(四)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的,应按约定数额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的义务及责任:
(一)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
(二)乙方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必须按时出具代理报告。如超过约定时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收取代理费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四)因乙方失误造成甲方不正确纳税,被税务机关处以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的.,由甲方负责补税,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按约履行,不得无故终止。如有法定情形或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六、协议履行中如遇情况变化,需变更、补充有关条款的,由双方协商议定。
七、协议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时止。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委托协议书 篇2
委托编号:
客 户 填 写
委托方
名 称
电 话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邮 编
检测类别
□委托检测 □来样检测 □其它
样品数量
分析编号
样品原号
样品性状
检测项目
检测依据
及项目
指定检测依据的标准或方法
由本院选定合格标准方法
同意用本院确定的非标准方法
样品处理意见
检毕样品处置:□检后取回 □委托本中心自行处理 □其它
报告份数
( )份
报告发放
□自取 □邮寄 □其它:
其它要求
本 院 填 写
核查样品
是否符合检测要求 □符合 □不符合:
预计完成日期
年 月 日
其它声明
备 注
双方确认
客户签名确认本协议内容.
委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院评审意见:能否满足客户要求
( )满足 ( )不满足:
业务受理员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协议书 篇3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 (甲方)与 (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将资金 作为委托借款基金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按甲方指定对象、内容代为发放。
二、甲方将上述款项存入乙方(一次或分次存入均可)后,才能发放借款,未发放部分,甲方可以提取。
三、乙方对甲方存入的资金,未发放部分比照专业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每季计付利息一次,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四、甲方一次批给、用款单位分次使用时,乙方即按批准发放金额一次由委托借款基金账户中支出,另行保管,甲方不得安排使用。
五、根据甲方与用款单位协议规定的利率,乙方每季计收利息后,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内,视同甲方委托借款基金。
六、乙方按每月末实际借款余额的 ‰向甲方(或用款单位)计收手续费。
七、委托借款到期,由用款单位主动归还,并由乙方将收回的借款本息,直接存入甲方委托借款基金账户。到期不还,乙方有权主动从用款单位的结算账户中扣收,逾期加计罚息20%,归乙方收入。
八、甲方提取委托借款基金,必须直接划入甲方在 银行 分理处开立的 账户内,不得转划他户和支取现金。
九、乙方只承担甲方与用款单位所签协议中的有关条款的执行、监督、督促还款的责任。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直至委托存、放本息全部结清日止。
甲方 公章 负责人章
乙方 公章 负责人章
委托人
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
3.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334条规定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是指研究开发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委托开发合同,依本条规定委托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开发人未按计划实施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实施研究开发计划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研究开发人逾期两个月不实施研究开发计划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
2、研究开发人将研究开发经费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的,委托人有权加以制止,并要求研究开发人退还相应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经委托人催告后,研究开发人逾期2个月仍未退还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工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研究开发经费,并赔偿因此给委托人所造成的损失。[1]
3、由于研究开发人的过错,造成研究开发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由于研究开发人 的过错,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研究开发人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研究开发经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关于委托协议书3篇】相关文章:
1.关于个人委托协议书3篇
2.委托协议书
3.委托翻译协议书
4.委托投资协议书
5.委托招聘协议书
6.代理委托协议书
7.委托理财协议书
8.协议书委托代理
9.委托代理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