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笔者在一篇文章里,提到了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戴建业的一个观点。作为诗词领域绝对的权威,戴老认为徐志摩的诗写得固然好,但贡献比不过郭沫若先生。
说实话,这个观点着实是让我吃了一惊。毕竟在我的印象里,徐志摩是一个绝对的诗坛高手,那首《再别康桥》是白话诗里的一座高峰。一提到现代诗人,多数人第一个想到的就应该是徐志摩。他笔下的浪漫和雅致,曾装点了多少少女的梦。
然而,近几年来徐志摩的水平也多多少少受到了一些质疑。
第一点质疑:有人认为,在那样的年代里,他的诗歌里少了一些家国情怀,满满的都是爱得“你死我活”,似乎少了一些文人的担当。
对于这一点,笔者觉得其实是可以理解的。这其实很像唐代文人,杜甫和李白明明是一个时代,但杜甫的文字里多是忧国忧民,而李白却永远是那么浪漫。这只是个人选择不同而已,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像鲁迅这样伟大的文人。
第二点质疑:则是关于他一些诗歌的写作背景问题。笔者就此给大家举一个真实的例子,近日我给一位大学生推荐了一首徐志摩的经典情诗,诗名叫《雪花的快乐》,大家且看:
这诗写得好不好,明眼人一看就知。灵动的笔触、浪漫的情怀,肉麻却并不显“油腻”,哪怕如今追女生时用上,也是能收到不错的效果的。但这名大学生的家长,却不太愿意孩子读这首诗,哪怕我告诉他此诗曾入选过《大学语文》教材,他仍摇摇头,原因是:我真怕带坏我孩子。
此话怎讲?原来这位家长对于徐志摩是比较了解的,而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则让他不知说什么好。此诗写于1924年12月,想来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浪漫日子。那年陆小曼21岁,正是最好的年纪,而徐志摩则27岁。
陆小曼不但长得好看,而且非常有才,妥妥的才貌双全。与她相遇时,徐志摩已经和发妻张幼仪离婚了。至于离婚的原因,现代人都觉得肯定是因为林徽因,只是离了他也没有追到对方。这个时候陆小曼的出现,无疑极大地吸引了徐志摩。他们开始借着一起排舞台剧的机会,频频接触,徐志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写下这首肉麻情诗的。
事情看到这里,本也没什么稀奇的,问题就在于这时候的陆小曼其实是有夫之妇。她丈夫名叫王赓,是梁启超的爱徒,也是个名门望族子弟。陆小曼和他结婚是1922年结婚,离婚是在1925年9月,但她和徐志摩相识、相恋却是在1925年年初。这就尴尬了。
徐志摩这首诗写得确实很好,正如一些专家们说的这是他所有诗中最完美、最高明的一首。但这是一首向有夫之妇表白的作品,家长们怕它带坏孩子,也在情理之中。
关于这件事,笔者个人的观点是咱们还是应该理性地看待。徐志摩的文学水平是不容质疑的,至少白话爱情诗,至今应该是没有敌手的。至于诗背后的这些略为尴尬的事,笔者相信大学生自己会有判断能力,他们是否愿意读这样的作品,还是应该让他们自己决定。对此事,您怎么看?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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