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英语老师,但是我酷爱文学作品。今天是我坚持阅读的1110天,这1100多个阅读的日日夜夜,现在回想起来,是那么的美好,充盈。这些日子里最大的收获,可能就是对阅读的迷恋与执着。
初识薄荷阅读,是在一个朋友的微信朋友圈里。看她每天打卡,而且是英文原著。当时,我就在想身为一个英语老师,为了提升自己的英文素养和水平,不是更应该英文阅读吗?于是,便开始了漫长而又身心愉悦的英文原著阅读之路。
从第一本《野性的呼唤》开始,到现在的《理智与情感》,每一本都深深吸引着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身心愉悦,阅读是我一天当中最开心最愉快的时候。这30多本书,大部分是在公交车上和睡前完成的。
以前不爱坐公交车,颇感坐车无聊的我,因为阅读,我爱上了坐公交,爱上了工作,甚至感谢我家离上班的距离很远,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阅读。因为读的太过专注,不知道自己坐超过多少站。因为阅读,每天早上6点自然醒,阅读已如洗脸,刷牙,吃早饭,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每天无论多么繁忙,都会抽时间完成阅读打卡,即使是生病了。每每这个时候,我就能感觉到阅读赐予我的力量。很多时候,读完当天的那一部分非常不过瘾,就回去书店把整本书买回来,一口气读完。那种感觉,如此奇妙,如此酣畅淋漓。
有的书名,给我的感觉和我阅读完内容后的感觉,完全不同。就拿《月亮与六便士》来说,看到这个书名时,我完全不知道它要讲什么,好奇心会驱使你快速去阅读它。再比如,我一直以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应该是讲述的是一个叫盖茨比的伟人,他的成就啊什么的,但是读完非常震撼,完全和我想的不同。
还有《你当向鸟飞往你的山》这一本书,刚开始读时,我非常的愤怒,压抑,读到有些场景,甚至不想继续。但是看到后面,心情慢慢好起来,对作者充满敬畏之心。心里也少了愤怒,多了几分平和。对待生活,也坦然了许多。
读《科学怪人》这本小说给我的恐惧感,至今都无法忘记。那个时候,我甚至害怕机器人,我害怕有一天机器人也会有了思想,像弗兰肯斯坦一样,反过来伤害人类。
读《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小说时,我同情那个女人,我希望她可以活得更加自我一点,我会想这世间竟有如此卑微的爱情。但最后,还是会安慰自己,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况且是小说呢!我自己一定要活出自我。
并且这本书让我联想到我上个月刚看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里面男主人公,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本书的女主多么相像啊!但是又不一样,俩种爱情,俩种人生。
在我回想这些我读过的书籍时,每本书的故事情节开始像电影一样,在我的大脑里不停地播放与切换。我尽然能回忆起如此多的东西,甚至一些书里经典的英文原句。我突然开始佩服自己的记忆力,脑海中如此多的东西要去表达。
而这些所有的感觉也罢,记忆也好,不正是阅读赐予我的吗?
阅读,让我感受到生活的意义!阅读,也让我更加证实,经典就是经典,永远不会过时。最近2年,也迷恋上了理财类的书籍,一本本的学,一本本的用。
阅读也开启了我的写东西之路,可能暂时算不上写作吧。暂时叫它输出之路吧。很多安静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写一些东西,笔记,读后感,随笔,也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
阅读,始于好奇随意,终于好奇受益。
阅读,将会是我一生的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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