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烟乱世,家国情仇,太多的战火纷争,太多的爱恨纠葛。迷雾围城——是战火的烟雾,是斑驳的城池——迷失掉的是自己?还是爱人?围困住的是爱情?还是一生?
书的主题为“邂逅”。我很是喜欢这个词——似乎会是在不经意间生出一段美丽的故事。
秦桑,秦桑低绿枝。她是易家三少易连恺的妻子。她本是富贵人家的女儿,她本是可以嫁与平常人家,与自己的爱人举案齐眉一辈子。却偏偏被卷入了一场惊世权谋,这些原不是她所能承受下来的,却因为易连恺,她不顾一切的承受着家族骤变,乱世纷争。她只是想要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怎样都好……
易连恺,易家三少爷。他是被偏爱的小儿子,他是吃喝玩乐的公子爷;他是满腹心思精于算计的三弟,他是心狠手辣冷酷绝情的易三少。他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唯一不舍得是心中的挚爱,秦桑。一次次的狠下决心,一次次的身返险境,只是想要保护她不受到任何一点点的伤害……
故事的开端便是秦桑与易连恺的一次争吵与冷战,着似乎也预示着最后的结局。本是媒妁之言的婚姻,并不是十分的幸福甜蜜。婚后的生活像是一潭死水,她是缺水的鱼,苦苦挣扎终究是枉然。她一直以为她不爱他,而他也不爱她。他一直知道她心中放着别人,不是他。秦桑总是淡淡的性格,易连恺却是喜怒无常,随时就会翻了脸。秦桑又不愿去讨好他。故而两个人时而吵架,互相不理睬;时而也能像一般人家的小儿女样,欢笑甜蜜。
记得当秦桑被易连慎软禁在易家老宅时,易连慎对秦桑说,“我那位三弟,一见了你就着了迷,定要父亲派人去提请。”“他倒是真喜欢你,就是喜欢的有点昏了头。”“正因为他喜欢你,所以采访你一个人回来。因为他晓得你独个儿回来,我不会拿你怎么样……他这样子替你打算,难道还不是喜欢你喜欢的昏了头?”
看到这,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之前在列车上,易连恺为了闵红玉而打了秦桑一个耳光,甚至踹了她一脚,一切都是不得以,都是假装出来的。现在想来,当时易连恺心里肯定是很痛的,肯定是舍不得的。但为了保全秦桑,再怎么不忍心还是下了痛手。
然而,秦桑却不相信易连慎的话。我猜,她是不相信易连恺会是那么的爱她;还是不相信,易连恺让她独自儿回来是为了保护她,而不是为了天下;还是,她心里隐隐的相信着二哥的话,只是不愿意相信,不愿承认罢了。
之后,接着一次醉酒,易连恺道出了自己的心里话。“你对我是什么样子,我心里是知道的。小桑,你当初并不是心甘情愿地嫁给我……小桑,从前是我太荒唐,你别往心里去。其实那天我打了你一巴掌,我心里好生难过。那是你瞧着我的样子,让我觉得这辈子你都不会再理睬我了。那时我就觉得,不如带你一块下车,管他将来是什么样子……”这里有个细节,易连恺说这些话的时候,是拉着秦桑的手,慢慢的地摩挲她手上戴的一只翠玉镯子。书的后面写道,那只镯子是易连恺母亲的留给他的唯一的一件东西,给了秦桑当做聘礼。母亲在易连恺心中是相当重要的,如今把母亲的镯子给了秦桑,那么秦桑在易连恺心中是多么重要啊!用二哥易连慎的话说,就是易连恺喜欢秦桑喜欢的昏了头。
再之后,安稳日子没有过几天,易连恺受了枪伤,秦桑却中了大哥易连怡的圈套,最后易连恺不得不受大哥易连怡的胁迫,独自一人去大西北找二哥易连慎交涉。一切都只是因为大哥用秦桑来威胁,他没有办法,他不能不顾秦桑的死活,他可以自己去涉险,但秦桑绝对不能有丝毫损伤,在他心中,秦桑比他的命还要珍贵的多!
命运似乎开玩笑似地让秦桑的人生变得如此坎坷,先后被易家的两兄弟软禁在易家老宅。而这一次的软禁,成了整个故事的转折。二少奶奶的沉香木匣子,蝴蝶花纹,还有那个暗盒……一切都不知道……
正如所料,秦桑还是会自己想办法出逃的,只是没有想到她没有往西北去,而是选择回去昌邺。理由是“他有他的大事要做,我何必去耽搁他。”秦桑心中,一切似乎已经明了。
镇寒关中。
秦桑见到了易连恺,表现的满是温存依恋之意。只是想要在一起,就算一起赴死。
易连恺见到了秦桑,便对她坦诚了一切。他早知道她有属意的人;他想法子把她们家的田全充作军屯;他叫人去骗了她父亲的钱;他早知道潘健迟就是郦望平;他故意安排潘健迟做了副官……但是,他没有告诉她,他一个人在西北受的苦刑;他骗她说是杀了郦望平;他对她说夫妻缘分已尽;他表现的对孩子的毫不在乎……
到底是为什么呢?曾经是如此的爱怜。易连恺是想让秦桑绝望,让她万念俱灰,让她恨自己,这样,好让秦桑不再依恋自己,好让她之后可以有另外的幸福,而不至于伤心一辈子……
因为爱她,所以要送走她,越远越好。
“休书我就不写了,你跟他走吧,嫁不嫁他,或者是不是出洋去,我都不管了。”
易连恺硬生生一根一根掰开她的手指,将镯子捋下来,捋下来一只,又去捋另一只。秦桑始终噙着眼泪,她不愿意哭。而易连恺的眼底似乎带着浅浅的笑意,“啪”一声,清脆响亮,一对镯子已经是粉身碎骨。没有一丝的犹豫,带着某种决绝的痛快。
“我累了,你走吧。”
秦桑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一滴一滴落在地上。
城楼上。
易连恺讲枪口瞄准寒风中的秦桑。“砰!”子弹呼啸着穿越寒风,擦着秦桑的发髻飞过去,却只打掉了她一直耳坠。
“这一枪,我本来就是想打死她,结果她命大,那就由她去吧。”
真的是她命大,还是你心有不舍?或许,枪在手的时候,脑中是有闪过一丝打死她的念头吧!但她终究是他命中逃不掉的劫,怎么样都不忍心下手。又或许,真的是失了准头,只是偏偏地打中了耳坠。到底是怎样,已经不重要了。
想起了易连恺去镇寒关前,在老宅对秦桑说过,“我答允你的事情,一定会办到。”当时秦桑并没有回过神来,只是问到,“你答应我的什么事?”
原来,早在易连恺受伤,在医院的时候,就对她说过,“那我答应你,从今往后再不抛下你。不管情势是好是坏,绝不再独个儿抛下你。”
书的最后写道:
她一直觉得不以为然,对这段婚姻,这段感情,从来都是不以为然。因为她不喜欢,因为她不想要,连带易连恺这个人,她都觉得可有可无。可是她一直是知道的,只要她肯,他总会接纳,就像他知道,她的心早去了千山万水之外,而他就在原地等她。
情字难言,情字亦难解,她本来笃定的事情,到了如今,却成了不确定。他如果不等她了,他如果忽然不要她了,他就突然说,累了。
然后让她走。
她就不能不被他送走。
他是真的不要她了。
秦桑终于明白了,易连恺的心一直都在她身上,只是她不想要,不喜欢。
只是这一切,明白的太晚。
回到昌邺,秦桑身边只带了二少奶奶的那个蝴蝶匣子。打开暗盒,里面整整齐齐地叠放着一条手绢,和一封短笺。
“三哥,手绢没有了,你大发雷霆,连你乳母张妈你都驱到乡下去了。我那时候就下定决心,绝不将这条手绢还给你。我确实是个贼,我偷去你视作最为要紧最为宝贵的东西,可怜的是,我却偷不去你的心。”
她想起了自己七八岁的时候,因为出疹子而去医院打针时,总会遇上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那天男孩子打针的时候,一胳膊肘撞在椅背上,把皮都撞破了,她就拿自己的手绢替他包上了。后来,打完针,就没再去过那家医院,再后来,全家搬到昌邺去了。再后来,自己彻底就忘了这样的一件事。
现在想起来,他问过她的名字。她说我叫秦桑,秦桑低绿枝。他也曾告诉过她,“这块糖给你吃,我叫易连恺。”
原来,早就已经“邂逅”,十多年后的“初见”只是重逢。
原来,爱情早就来到了身边。
秦桑还等待着易连恺,而她终究是等不到了。在镇寒关城楼上,他纵身一跃,便永远都回不来了。她也永远都等不到了。
爱情来的不晚,只是明白的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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