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皆芳华——《芳华》读后感
前记:《芳华》是当代作家严歌苓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2017年4月。严歌苓,美籍华裔女作家,作品有《少女小渔》、《金陵十三钗》、《天浴》、《梅兰芳》、《小姨多鹤》、《陆犯焉识》等,曾获华裔美国图书馆协会“小说金奖”、亚太国际电影节最佳编剧奖、台湾电影金马奖最佳编剧奖、新时代国际电影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国十佳电影编剧奖等。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那个美与爱、言与行都高度政治化的年代,那场文革浩劫的背景下,一群理想热血的青年在文工团相遇,他们血气方刚,充满着朝气和对英雄的向往,他们各怀目标,却又被集体与时代的巨浪裹挟着前行,当汹涌的大浪褪去,一个个小人物的命运犹如无依的小船,在沉没中被瓦解殆尽,沉沉浮浮,于岁月流逝、芳华一梦的不语中,归于平静。
男主角刘峰是个“雷锋式”的好人,他乐于助人,善良勤劳,忠于自己的理想和信仰,却因为面对心爱女子时情难自持地“触摸事件”被打入地狱,仅仅是一个拥抱,曾经崇拜他的人,曾经仰望他的人纷纷化身“正义”的判官,将他批判的体无完肤,“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他被下放、被唾弃,被流放战场,直到失去右臂成为战斗英雄,他再次踏上了神坛,获得人们的赞美与仰望。曾经少年转眼苍老,暮年的刘峰窘迫地站在这个时代的末尾,他是甲乙丙丁,是默默无闻的残疾男子,他找不到活计,妻子弃他而去,他的一生颠沛流离又平凡至极,与信仰为伍,和苦难斡旋。这个赤裸相向的年代,给予他太多,又对他太过刻薄。那些小心翼翼怀揣的爱恋与理想,掰开了揉碎了,只能流浪在城市里的阴暗角落,生灰,发烂。
那个年代的人是与时代紧密相依的,是与时代互生共存的。在混杂着理想主义和革命意识的大熔炉中,总有人格格不入,一旦跨出规则的圈子,人们势必要将其与时代割裂。
何小曼从未停止过挣扎,她渴望被认可,渴望拥有像模像样的生活,渴望与大家友好相处,但她从一个狼窝爬进了另一个虎穴。“右派”的爹,母亲改嫁,她成为红色家庭里抹不掉的污点,她开始反抗,她拆掉妹妹的红绒衣给自己做新衣服,即便那本来就该属于她的,她不理会弄堂里人的嘲讽挖苦,终于考上了文工团,她以为春天终于来了。
身上带着的味道,偷穿别人的军装,将文胸晾晒到公共场合,她的一切拨动着人们敏感多疑又脆弱的神经,她越渴望爱,人们越吝啬给予那点浅薄的爱,她看透了这些爱恨纠葛,人们又把她推上了梦寐以求的宝座。何小曼疯了,她病态的心理滋生于这个扭曲的成长环境,但她仍对这个社会手足无措,就像时代无法接纳她一样,她也无法融入这个时代。
故事里还有太多的人,和太多的角色,时代将他们聚集在一起,青春的锁链牢牢地抓在集体的石碑之上,奉献出个人的生命之火。随着文工团的解散,被指引的理想旗帜骤然失去方向,岁月更迭,那些坚固的、牢不可破的一一消散,众人在大千世界颠簸着余生,芳华就此落幕。
我们常常以理性的角度去探究一段历史,评判一个时代,好也罢,坏也罢,但动荡岁月里的往事纠缠已无法追踪痕迹,“多少芳华灼灼,多少落英缤纷。残酷的从来不止是青春,还有人性,时代之殇。它们纵横交错,昭示着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命运辗转,还有那永远不会被泯灭的爱的微光。”往事不可追,唯有记忆里的青春尚在,在那个可悲又珍贵的年代,行至不惊处,回首皆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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